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1-122684 | 组配分类 | 其他决策预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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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02 |
现将《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1日反馈至奉化区农业农村局法规与仲裁科,联系电话:89294351。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日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2〕100号)规定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对2021年8月底之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清理,明确有1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经区农业农村局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附件: 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附件1
农业农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表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清理建议 (有效、废止、修改) | 简要理由 |
1 |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肥药两制”改革农资店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奉农〔2021〕154号 | 有效 | 在实施期限 |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2021年11月2日至2021年11月11日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