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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21-124040 组配分类 督查审计 主题分类 审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审计局 发文日期 2021-11-25

2020年度宁波市奉化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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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宁波市奉化区审计局对2020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组织实施了22个审计项目和审计调查项目,审计资金总额404.54亿元,查处各类违规金额5.27亿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0.67亿元、调减工程总投资4129.27万元。

一、基本情况

2020年,宁波市奉化区基本完成了区人大批准的本级预算任务。全年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和体制分成收入84.07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4%;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5.32亿元,完成预算的95.69%。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68.60亿元,完成预算的101.72%;支出231.87亿元,完成预算的87.81%。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3.53亿元,完成预算的104.99%;支出56.12亿元,完成预算的102.56%。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支出85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审计评价

(一)财政收入稳步增长,民生支出有效保障。全年全区完成财政收入100.06亿元,同比增长11.01%;支出结构重点突出民生领域资金投入,全区用于教育、科技、社会保障与就业等民生方面支出61.86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2.49%。

(二)财政改革逐步深化,管理水平有效提升。继续加强预(决)算公开,压缩非刚性支出,严格预算执行考核;深入开展财政资金事前、中、后绩效管理,核减项目预算安排2.18亿元;加强资金管理,收回结余资金4604.17万元;出台商贸发展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范专项资金使用。

(三)财政政策积极贯彻,服务实体有效落实。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构建聚焦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政策体系和营商环境,落实国家降本减负、“五减行动”等政策,全年减税降费16.72亿元。

三、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0年区财政落实《预算法》要求,基本完成年度预算任务,预算管理水平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所提高,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年初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细化。体现在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追加占年初预算比例仍然较大;政府预留项目预算未细化到具体的项目和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不够严肃。

(二)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招拍挂土地出让金存在欠缴现象;未及时上缴非税专户土地出让金、非税资金利息收入;易地绿化费收费标准未及时调整。

(三)区本级安排预算、部分追加的项目及上年结转项目资金预算支出执行率低。

(四)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执行率不高。

(五)区财政往来资金清理不够彻底。

(六)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不够到位。2个项目债券资金支出进度偏慢;1个项目债券资金收入低于预期。

(七)政府财务报告编制管理不够全面准确。主要体现在国有企业股权投资、政府投资基金股权投资编报不全等。

四、部门预算执行和镇街道财政决算审计情况

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区审计局根据审计项目“两统筹”要求,在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的同时,对7个部门(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2个镇街道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主要发现了3个方面问题:

(一)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规范。主要存在无预算支出、超预算支出、项目资金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

(二)国有资金损失浪费、资产监管不到位。一是工程前期论证不充分等造成国有资金损失浪费;二是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造成国有资产收益未及时收取、国有资产被无偿使用或占用以及资产闲置等问题。

(三)合同管理不规范。体现在工程合同与招标文件不符、合同审核不严谨、履约不到位等问题。

五、政府重大投资和其他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0年度,区审计局突出重点,围绕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完成了竹产业园区拆迁安置用房建设工程等3个竣工决算审计项目,送审总投资5.73亿元,调减总投资4129.27万元。同时,对城市文化中心工程、城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和提标改造工程等27个重点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跟踪审计总金额达114.45亿元,调减工程进度款8311.48万元。出具审计意见单127份,提出审计建议148条,被采纳148条。

主要发现了5个方面问题:一是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存在工程投资超概算未按规定审批、工程变更未按规定报批、工程违反基建程序未批先建等问题。二是招投标管理不够到位。三是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存在履约担保管理不规范、工程主要管理人员未按合同履约、合同签订和预算审核不够严谨、无依据或超额支付工程款等问题。四是财务管理有待加强。五是征地拆迁管理未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六、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2020年5月至2021年4月,区审计局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8家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主要发现了4个方面问题:一是对外投资管理不够规范,投资项目风险明显。二是国有企业招商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三是现金收缴存在廉政风险。四是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

七、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一)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情况

2019年,全区77家单位的“三公”经费、会议费和培训费支出比上年增长17.21%;除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费略有下降外,其余费用支出略有上升,其中公车购置费增加相对较大,主要为公安局执法用车购置。

(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情况

审计查实的主要情况有:一是2015至2019年收支净亏损持续上升,抚养比不断下降,基金支付能力锐减,运行风险持续增大。二是当地政策制定与省政策存在差异,表现在基本养老金个人最低缴费基数和基础养老金计发标准高于省标准、单位缴费基数低于省标准等。三是在超规定时限仍在执行一次性补缴政策,涉及人数2929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程序不符合要求。四是一次性补缴参保政策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能力造成影响。
      (三)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

审计主要发现了4个方面问题:一是残疾人服务平台运行不佳,体现在数据共享与数据获取不够及时。二是残疾人基本民生保障管理不够到位。三是残疾人特殊教育发展管理不够规范。四是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政策落实不到位等。

八、民生项目管理审计情况

(一)全区公共场所和公共道路停车管理情况

全区公共场所和公共道路停车管理工作稳步推进,审计主要发现了5个方面问题:一是尚未制定城市道路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政策,未开展停车服务道路等级设定以及根据土地级别和停车需求划分不同等级的收费区域等工作。二是锦美公司未经批准调整道路公共泊位及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三是全区公共停车场经营备案登记工作推进缓慢。四是锦美公司未按计划完成道路停车泊位一期建设任务。五是合作运营公司存在道路停车漏拍、采集的照片质量不高问题。

(二)乡村振兴等涉农项目管理情况

乡村振兴等涉农项目的实施,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推动我区乡村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审计主要发现了7个方面问题:一是部分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二是部分乡村振兴项目实施程序不到位。三是部分农房改造村提升项目进度滞后,影响资金绩效。四是个别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虚报进度,导致财政资金提前拨付。五是部分项目资料管理不够到位。六是项目前期论证不充分,影响财政资金预算安排和绩效。七是未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考核长效管理机制。

(三)化肥储备绩效管理情况

2020年9月,我区根据《浙江省省级重要商品应急储备管理办法》要求,委托区区农资公司启动开展化肥储备相关工作。审计主要发现了3个方面问题:一是区供销社与区农资公司签订的委托协议未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储备化肥品名、数量。二是区供销社未建立化肥应急储备日常核查制度,且未对区农资公司储备的应急化肥进行检查。三是承储企业区农资公司管理不够规范。

九、审计查出问题有效整改

针对2019年度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区财政局和相关单位已通过5方面措施落实整改。其他审计项目338个问题295个问题已落实整改,问题整改率为87.28%;43个问题部分整改,已要求相关单位通过加强协商协调、出具催缴通知书等方式落实整改。

十、加强财政预算和其他财政收支管理的意见

(一)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财政等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细则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预算,改进预算管理,科学精细编制项目资金预算,强化预算约束性,特别要注重预算执行的时效,提高预算执行率。

(二)进一步强化资金绩效,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加强民生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管理,尤其是要严格项目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发挥财政资金正向引导作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分配的精准度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三)进一步加大跟踪督促力度,提升整改实效。财税部门要开源节流,做到应收尽收,优化支出结构,提高支出的精准度和有效性;相关部门应对一些“屡审屡犯”问题开展专项督查,跟踪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四)进一步加强审计监督,发挥审计指导参谋作用。审计部门要聚焦重点政策、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监督,加大审计发现问题的移送力度,要经常性开展警示谈话,提高审计的威慑力,同时,加强对各单位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的建议指导,发挥审计建设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