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620K/2021-124075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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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民发〔2021〕113号 | 发文日期 | 2021-11-25 | 成文日期 | 2021-11-2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有效性 | 有效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BFHD10-2021-0001 |
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规定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2021年8月31日之前制发的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研究,确认有效继续保留的5件,废止的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5件)
2.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宁波市奉化区民政局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本次清理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1 | 关于调整2017年部分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的通知 | 奉民发〔2017〕103号 |
2 | 宁波市奉化区关于加快推进老年助餐服务工作的意见 | 奉民发〔2019〕8号 |
3 | 奉化区民政局 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奉化区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 奉民发〔2019〕147号 |
4 | 关于印发《奉化区老年人生活能力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 奉民发〔2019〕148号 |
5 | 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居家养老服务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 奉民发〔2020〕56号 |
附件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本次清理截止时间:2021年8月31日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1 | 关于调整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和下拨2016年上半年五保供养资金的通知 | 奉民发〔2016〕18号 |
2 | 关于调整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的通知 | 奉民发〔2016〕20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