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奉化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1-122984 | 组配分类 | 决策预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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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司法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03 |
现将《宁波市奉化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2日反馈至宁波市奉化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4-88972505。
宁波市奉化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3日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规定,按照《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奉化区司法局对2021年8月底前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清理,共有1个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经区司法局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附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编号 |
1 | 关于调整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的通知 | 奉司〔2018〕13号 | BFHD11-2018-0001 |
废止的简要理由:上级补助标准有调整。
《宁波市奉化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2021年11月3日至2021年11月12日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宁波市奉化区司法局
202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