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通知》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1-122783 | 组配分类 | 决策预公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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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卫生健康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04 |
现将《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5日反馈至奉化区卫生健康局,联系电话:88979709。
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4日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2〕100号)规定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对2021年8月底之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清理,共有2个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2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经区卫生健康局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继续有效文件名称 | 备案号 |
1 | 关于印发奉化市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奉卫【2015】25号) | BFHD23-2015-0002 |
2 | 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加强儿童医疗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奉卫【2017】50号) | BFHD23-2017-0001 |
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废止文件名称 | 备案号 |
1 | 关于印发营利性医疗机构审批实施意见的通知(奉卫【2015】5号) | BFHD23-2015-0001 |
2 | 关于积极推进落实按照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事项工作的通知(奉卫【2015】117号) | BFHD23-2015-0003 |
《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2021年11月4日至2021年11月15日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宁波市奉化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