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4197206058/2021-122808 | 组配分类 | 不动产公告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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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原规划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1-11-05 |
张顺波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张顺波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将江口街道后横村山前37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号:4-39-164)遗失(灭失),土地使用权面积:71.8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不实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