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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开征求《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通知》意见的公示

    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21-122807 组配分类 其他决策预公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1-11-05

    现将《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通知》的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1年11月5日至11月16日反馈至奉化区财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89294291。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5日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规定,按照《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奉化区财政局对2021年8月底前制定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清理,共有1个规范性文件宣布废止,4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经区财政局同意,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

    附件:1.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4件)

       2.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编号

    1

    关于印发《奉化市财政检查工作规程》若干补充规定的通知

    奉财政发〔2017〕72号

    BFHD12-2017-0001

    2

    宁波市奉化区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

    奉财政发〔2019〕28号

    BFHD12-2019-0002

    3

    宁波市奉化区政府产业投资基金返投奉化区内投资额度认定办法(试行)

    奉财政发〔2021〕59号

    BFHD12-2021-0001

    4

    宁波市奉化区政府产业投资基金考核奖励办法

    奉财政发〔2021〕60号

    BFHD12-2021-0002

    附件2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编号

    1

    宁波市奉化区政府投资项目财政评审管理试行办法

    奉财政发〔2019〕18号

    BFHD12-2019-0001

    废止的简要理由:评审中心成立后职能划转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意见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6日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