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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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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为更新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废情况,特制定《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二、制定过程

2021年,由区农业农村局各科室梳理统计规范性文件存废情况,形成《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的说明

1.制定依据: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的意见》(浙政发〔2012〕100号)规定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2.主要内容:本文件统计了奉化区农业农村局截至2021年8月底之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明确有1个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四、解读机关、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吕黄璐

联系方式:0574-89294351

政策原文: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