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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化区各类人员疫情防控指南

来源:奉化发布 发布时间:2021-12-20 21:48

奉化区市民防疫指南(人员篇)

一、境外来奉返奉人员

境外人员从海港、空港直接返回宁波:实行“14+7+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观察+7天日常健康监测。

14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点管控(赋红码),期间第1、3、7、10、14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

7天居家健康观察:居住地隔离管控(赋黄码),要求单人单间单独卫生间,不使用与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无条件的转集中隔离点管控。隔离期间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离家外出,确需离家外出的,须经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批准,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期间第2、7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共同生活者在居家健康观察第7天同做一次核酸检测。

7天日常健康监测:居住地管控(赋绿码),要求被监测人员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第7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共同生活者在日常健康监测第7天同做一次核酸检测。

入境人员已完成“14+7+7”健康管理措施但入境未满60天的,仍需每周测一次核酸,测四次,并避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外出做好个人防护。

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奉返奉人员浙江省新冠疫情防控办公室会根据国内疫情蔓延情况定期发布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及追溯期,在追溯期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奉返奉人员应做好以下配合工作:

(一)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情况。

(二)实行“14+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观察。

14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点管控(赋红码),期间第1、3、7、14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

7天居家健康观察:居住地隔离管控(赋黄码),要求单人单间单独卫生间,不使用与其他房间共通的中央空调,无条件的转集中隔离点管控。隔离期间非就医等必要情况不离家外出,确需离家外出的,须经所在社区(村)或单位批准,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点对点”前往,不得乘坐公共交通。期间第2、7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

三、绍兴市(除上虞)来奉返奉人员

(一)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绍兴旅居史情况。

(二)实行“2+14”管控措施,即提供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日常健康监测。

提供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在区综合服务点(附件一)凭行程码或街道对接单做一次核酸检测。

14天日常健康监测:居住地管控(赋绿码),要求被监测人员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第3、14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

四、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所在县(市、区)(除中高风险地区)来奉返奉人员

(一)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重点地区旅居史情况。

(二)实行“2+14”管控措施,即提供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4天日常健康监测。

提供2天(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在区综合服务点(附件一)凭行程码或街道对接单做一次核酸检测。

14天日常健康监测:居住地管控(赋绿码),要求被监测人员控制活动范围,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会议、会展、旅游、聚餐等聚集性活动,不进入学校、托育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特定机构,不进入影剧院、歌舞厅、浴室、网吧等室内密闭场所,不开展线下教学、培训等活动,外出时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切实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原则上在结束日常健康监测前不离开所在县(市、区)。日常健康监测期间第3、14天完成鼻咽拭子核酸检测。

五、密切接触者

密切接触者是指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症状出现或无症状感染者核酸阳性前后有交集,经现场调查人员评估认为符合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管控措施:实行“14+7”管控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观察。

六、次密切接触者

次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密切接触者判定前后有交集,经现场调查人员评估认为符合次密切接触者判定标准的人员。

(一)管控措施(除镇海):先实行7天集中隔离管控措施,第1、3、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如其上级密切接触者在管控期间前两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次密切接触者第 1、3、7 天核酸检测阴性,可于第7天解除管控;如其上级密切接触者前两次核酸检测阳性,次密切接触者转为密切接触者管理。

(二)涉镇海管控措施:涉镇海次密实行“7+7”管控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7天居家健康观察。

七、发现“红码”处置

(一)立即报告。“红码”人员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并就地隔离,等待核查处置。

(二)社区(村)核查。社区(村)工作人员询问“红码”人员旅居史、流行病学史等情况,确为“红码”管控人员,立即联系属地镇街疫情防控办(附件二)。

(三)闭环管理。120救护车或转运专车将“红码”人员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并按相关程序处置。

(四)流调消杀。必要时,疾控机构启动流调评估,查清“红码”人员的活动轨迹、接触人员,必要时对其停留过的场所、区域环境进行全面消杀;对其接触过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开展日常健康监测。

八、发现“黄码”处置

(一)立即报告。“黄码”人员第一时间向社区(村)报告,做好个人防护,并就地等待核查。

(二)社区(村)核查。社区(村)工作人员询问“黄码”人员旅居史、流行病学史等情况,确为“黄码”管控人员,立即联系属地镇街疫情防控办(附件二)。

(三)纳入管控:按要求纳入相应管控。

九、“红、黄码”转“绿码”程序

“红、黄码”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号码及姓名,由社区(村)报送至所在街道疫情防控平台管理员,查询红黄码赋码原因,经核实符合转码条件的,由属地镇街道操作转码。经疫情防控平台查询如属区外纳管人员,请咨询赋码所在地疫情防控办。

十、管控人员就医

(一)居家健康观察人员:居家健康观察人员需就医,应向属地镇街防控办(附件二)报告,经社区医生评估后确需外出就医的,由镇(街道)安排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独立区域就医。

(二)日常健康监测人员:日常健康监测人员需就医,应向属地镇街防控办(附件二),经社区医生评估后确需外出就医的,应及时就医。其中有新冠肺炎相关“十大症状”的患者,由镇(街道)安排专车转运至定点医院独立区域就医;其他患者可在规范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自行前往定点医院就诊,但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十一、核酸检测

(一)集中隔离、居家隔离(赋红码)人员:安排上门采样。

(二)居家健康观察(赋黄码)人员:凭镇(街道)出具的核酸检测交接单到区综合服务点(附件一)专用通道采样。

(三)日常健康监测(赋绿码)人员:凭镇(街道)出具的核酸检测交接单到区综合服务点(附件一)专用通道采样。

(四)14天内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直辖市为所在区县)的来奉返奉人员,要求在抵奉后24小时内到综合服务点(附件一)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倡导其他省外来奉返奉人员做一次核酸检测。

(六)核酸检测结果查询:检测完成后,可以在“浙里办”查询核酸检测结果。

附件一

奉化区核酸采样通道一览表

附件二

奉化区各镇街防控办值班电话一览表

来源 宁波市奉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