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3790N/2021-126692 | 组配分类 | 收费项目(价格监测)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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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发文日期 | 2021-12-23 |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城区盈港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批复
奉发改价〔2021〕32号
宁波市奉化区锦美城市资源经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城区盈港停车场收费的申请书》收悉。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等文件规定以及区政府关于我区智能停车管理系统项目建设运行的工作要求,经研究,核定城区盈港停车场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收费停车场位置
城区盈港停车场。
二、收费标准
1小时内(含)免费停放不收费,1小时至2小时(含)收费3元/车次,2小时至4小时(含)每小时加收2元/车次,4小时以上每小时加收3元/车次,连续停放24小时内(含)最高每车次不超过20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收。超过24小时继续停车的,须重新计费。
三、收费时段及免费停放对象
(一)收费时段:00:00-24:00。
(二)免费停放对象: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环卫清运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车等免收停车费。
四、收费方式
宁波市智慧停车平台“甬城泊车”非现场收费或在停车现场进行扫码支付,开通微信、支付宝、APP等多种缴费通道,实行网络支付。
五、有关事项
你公司应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在服务场所及缴费地点等醒目位置,公布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计费时段、免费停放时间、服务承诺、投诉举报电话等,自觉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执行时间
本批复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