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发放2021年度宁波市奉化区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和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通知

奉农〔2021〕296号

各镇(街道)农办、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奉农〔2021〕209号)文件精神,今年第二批申请购置补贴的农业机械目前已全部购置、安装到位,申请补贴手续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完毕,经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审核、公示,所购机具符合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条件。现发放2021年度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总补贴资金共计217.689万元,其中,中央补贴资金162.307万元,市级补贴资金7.5万元,奉化资金47.882万元。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0〕155号)文件精神,今年申请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的农业机械已报废完成,经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审核、公示,所报废机具符合享受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条件。现发放2021年度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补贴资金1.1万元。

上述两项合计发放资金218.78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在《关于预下达2020年农口中央预算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19〕965号)中支出62.779万元,在《关于下达2021年度部分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甬财政发〔2020〕1290号)中支出73万元,在《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1〕453号)中支出27.628万元,列支功能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市级补贴资金在《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政发〔2020〕1413号)支出7.5万元,列支功能科目“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奉化资金在2021年预算安排农机购置补贴中支出47.882万元,列支功能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附件1:2021年宁波市奉化区第二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汇总表.xls

附件2:2021年宁波市奉化区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汇总表.xls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