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发放2021年新型农机试验示范与推广补贴资金的通知

奉农〔2021〕 297号

各镇(街道)农办、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

根据《关于印发奉化区2021年市级农业农村发展指导性任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奉农〔2021〕131号)、《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奉农〔2021〕209号)文件精神,2021年申请补贴的新型农机试验示范与推广补贴机具目前已全部购置、安装到位,申请补贴手续已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完毕,经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审核、公示,所购机具符合享受补贴条件。现发放2021年奉化区新型农机试验示范与推广补贴资金,总补贴资金共计47.6万元,其中,宁波市级补贴资金23.8万元,奉化区级补贴资金23.8万元。本次发放,宁波资金在《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农业农村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甬财农〔2021〕286号)支出23.8万元,列支功能科目“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奉化资金在2021年预算安排农机购置补贴中支出23.8万元,列支功能科目“2130106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


附件:2021年奉化区新型农机试验示范与推广机具补贴资金汇总表.xlsx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2021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