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宁波市奉化区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向我局申请撤销奉资规临2021-044号临时用地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奉资规临2021-044号临时用地行政许可,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规定,注销奉资规临2021-044号临时用地行政许可决定书。

特此公告。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 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