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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买的汽车漏机油 区消保委成功调解更换全新发动机

记者 黄嘉婷 通讯员 刘聪 邬乐婷

本报讯  近日,记者从区消保委获悉,一消费者因新买的汽车漏机油,要求经销商给出合理解决方案被拒,双方陷入僵局。区消保委经多次调解,为该消费者维权,更换价值5万元的全新发动机。

据悉,胡先生在奉化某汽车经销商处购入一辆新车。一个月后,在第二次保养时发现,发动机在发动过程中有剧烈响声,车下渗漏一大滩机油,不能正常行驶。胡先生就此找到经销商,对方表示汽车漏机油是胡先生在驾驶过程中操作不当引起的。胡先生不认可,将汽车送到该品牌一级经销商宁波4S店检查。

4S店拆检结果显示,汽车漏机油系保养过程中人为原因缸体螺丝没拧紧导致。胡先生再次找到奉化经销商,要求给出合理解决方案。该经销商否认自身保养存在纰漏,坚持认为是胡先生人为操作存在问题或汽车质量有问题,双方就此陷入僵局。

于是胡先生向区消保委求助。工作人员立即介入调查并展开调解。调解中,经销商承认汽车存在漏机油问题,但否认汽车保养存在不当之处。工作人员向经销商解释,现有证据无法证明胡先生在驾驶过程中操作不当,并且无论是保养不当,还是汽车本身有问题,经营者有义务保障汽车质量。

对此,经销商态度有所松动,提出为胡先生免费维修发动机。由于多次私了碰壁,胡先生对经销商并不信任,不接受维修建议,要求更换发动机。由于双方分歧较大,事件再次陷入僵局。工作人员多次与双方沟通,最终经销商将胡先生的情况反映至厂家售后并帮助其申请更换发动机。目前,胡先生的汽车已更换价值5万元的全新发动机。

区消保委提示,在汽车“三包”有效期内,发动机出现质量问题,汽车经营者应坚持消费者优先理念,正视消费者合理诉求。消费者在日常消费中,应保留证据,如4S店出具的发票、历次检修记录等,产生纠纷后,及时与经营者交涉,必要时可向区消保委或区市场监管局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