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镇(街道)教办、各校外学科类培训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和《浙江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精神,根据全国“双减”工作调度会和省委“双减”工作专题会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元旦、春节等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寒假期间。

二、检查对象

全区所有经教育部门审批的非营利性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 

三、检查内容

重点查处以下违规行为:证照不全的机构或个人进行学科类培训的,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进行学科类培训的,违反培训时间有关规定进行学科类培训的,违反培训场所设置要求进行学科类培训的,违反培训内容有关规定进行学科类培训的,违反培训方式有关规定进行学科类培训的。

四、检查要求

近期区教育局将联合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等部门开展违法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各属地教办在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对辖区内的学科类培训机构或无证举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发现辖区内存在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要及时上报给区教育局。请各属地教办在每次检查结束后(总检查数不少于3次)及时将检查汇总表(附件1)、登记表(附件2)和检查过程中的相关照片打包上报至教育局职成教科。

联系人:王圆圆;联系电话:88681580。


附件:1.奉化区校外培训机构“双减”工作检查汇总表

          2.校外培训机构检查情况登记表

          3.奉化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检查名单


附件1—3.doc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