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一、制定的背景
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宁波市奉化区科技局全面梳理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存废情况,特此制定《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二、起草过程
2021年,由区科技局各科室梳理统计规范性文件存废情况,并网上公开征求意见。
二、主要内容的说明
1、制定依据: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浙政令〔2010〕275号)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
2、主要内容:本文件统计了科技局截至2021年9月30日之前制发的规范性文件,本次清理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负责”的原则,共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9件,经局领导集体审议后,确认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7件规范性文件予以保留。
解读机关: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汪审浩
联系方式:0574-8928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