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宁波市奉化区第三批“春苗计划”专项经费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落实“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奉政办发〔2019〕44号)文件精神,为激发企业创新发展动能。现将2021年度宁波市奉化区第三批“春苗计划”专项经费安排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本批专项经费共计1128.51万元,主要用于2020年度“小而美”苗子企业研发投入奖补、银行贷款贴息、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补。公示时间从2021年12月7日-12月13日。

单位和个人对公示项目及其拟安排经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高新技术与产业发展科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异议材料请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对于收到的任何异议材料,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联系人:  江益龙    电话:89294276

地址:奉化区大成东路1228号6楼

附件:1、2020年度“小而美”苗子企业研发投入奖补拟安排汇总表.docx

          2、2020年度“小而美”苗子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拟安排汇总表.docx

          3、2020年度“小而美”苗子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拟安排汇总表.docx

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