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3090434985/2021-109408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务综合类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2-03 |
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月举报投诉处理情况公示
一、整体概况
2021年1月(12月21日到1月20日)我局共受理各类举报投诉共291件,目前已全部处理完毕。其中投诉194件(网购56件),调解成功181件,争议金额32.6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25.39万元,举报97件。投诉不予受理10件。
二、投诉主要问题
1、一般食品类21件:其中烟酒饮料4件,反映食品安全问题最多,为12件。如购买的饮料发臭、桶装水含异物;超市购买的面包、火锅底料已过期;水果店购买的凤梨缺斤少两等。
2、服装鞋帽类18件:反映质量问题较多,为15件。如购买的羽绒服商家宣传上写着采用90%白鹅绒,但实际采用80%灰鸭绒;购买的鞋子掉色、脱胶、不防滑。
3、家用电器类25件:反映质量问题最多,为14件。如网购的电热水龙头显示屏不亮、漏电、不加热;购买的空调安装后不制热;购买的冰箱有噪音、漏水等。
4、餐饮和住宿服务类19件:反映食品安全问题较多,为6件。如在外就餐吃出异物、吃坏肚子;住酒店不给使用美团券、临时涨价等。
三、举报主要问题
1、违反《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47件:主要问题为宣传产品是“专利”产品、宣传产品有“除菌”效果、宣传产品是“评委制定用绳”、宣传该直饮机能 “彻底杜绝千滚水”等。
2、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18件:反映小吃店卫生不过关;怀疑某火锅店放了鸦片等。
3、违反主体及其他方面法规15件:无照经营居多。
四、本月典型案例
案例一:2020年11月,消费者在联联周边游平台发布的优惠活动上团购了我区某美容店体验券,原价1880元的套餐现只需39.9元就可以享受三次美容项目体验。消费者在购买后一直预约不上或在体验一次后被商家拒绝二次体验,申请退款又被拒,要求市场监管局介入处理。经查,消费者在购买优惠券后按照规则采取预约到商家处享受服务,但商家以人满或店内人手不够等各种原因拒绝了一部分消费者使用优惠券,并把部分消费者优惠券核销掉,由此引起了上述纠纷。经过执法人员多次上门调解及耐心释法后,该店负责人表示会自行处理好上述纠纷,并当场通过微信支付给相关购券人进行了退款。
案例二:2020年12月24日投诉人向我局举报投诉中心投诉,其新家于2017年由装修公司装修完成,在2020年11月28日晚上物业人员发现投诉人家门口有大量自来水流出,投诉人到家后发现屋内吊顶有大量水渗出,导致全屋被淹,家电受损,导致整栋楼电梯停用。次日,投诉人联系装修公司将吊顶破拆查找漏水原因,发现系客厅吊顶内自来水管中间段爆裂引起,投诉人认为该爆裂可能由水管质量造成,于是委托第三方对受损财物进行评估,直接损失达13万左右,因赔偿数额较大,一直协商不下,遂向我局求助。接到投诉后,我局工作人员对该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经查上述情况属实。该房屋于2017年由A装修公司完成装修,使用的水管为B公司生产,涉诉三方对以上事实均予以了确认,但就责任及赔偿承担问题AB双方存在相互扯皮推诿现象。后经我局工作人员反复耐心调解,最终三方达成一致,确定由水管生产公司先行赔付,承担对投诉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共计103000元,并负责更换和接通破损管道,恢复供水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