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直通车”第五期——解读DRGs

“慢性病、康复类的治疗等床日DRGs点数如何确定?”“超标床位费怎样界定?”为进一步深化我区基本医疗保险DRGs支付方式改革,落实DRGs点数法付费各项工作,区医保局于2月3日依托“医保直通车”平台,与辖区内14家开展住院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代表共同解读DRGs点数法付费办法。

会上,区医保局业务负责人对《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DRGs点数付费办法实施意见(暂行)》(甬医保发〔2020〕44号)进行深入解读,并从点数管理、基金结算、特病单议等方面进一步讲解DRGs病组点数法付费,着重强调掌握出入院标准的重要性,并要注重病案质量管理及坚持因病施治原则。在答疑环节,区医保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就参会人员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详细解答。

张良局长强调,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推进过程中,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保证必要的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参保群众的基本就医需求。同时提出三点要求:一要认清形势,吃透政策,更好适应制度性改革;二要摸索办法,积极应对,提高自身服务能力;三要关注动态,提高效率,建立良好的医疗医保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