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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MB1509706H/2021-111469 组配分类 区部门街道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发文日期 2021-03-01

宁波市奉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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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将区民政局的退役军人优抚安置职责及区人社局的军官转业安置职责等整合组建而成,作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包括: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双拥优抚和褒扬纪念、安置和就业创业促进等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局本级、局属烈士陵园管理处预算。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预算总体情况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7485.8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收入预算748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85.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支出预算7485.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08.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2.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4.45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7485.8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485.8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408.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22.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54.4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485.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144.62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抚恤资金分配到乡镇,这部分不计入2020年执行数。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408.77万元,占98.97 % ;卫生健康支出(类)22.58万元,占0.30%,住房保障支出(类)54.45万元,占0.73%。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10.6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05万元,增长23.8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5.9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83万元,增长5.4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调整。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57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57.14万元,增长82.19%,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大部分资金分配到乡镇,不计入本部门执行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912.3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897.11万元,增长5890.41 %,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大部分资金分配到乡镇,不计入本部门执行数。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96.8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65.44万元,下降40.33%,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1277.1万元,2020年执行数为0万元,增加1277.1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资金都分配到乡镇,不计入本部门执行数。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1477.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86.9万元,增长14.48%,主要原因是资金发放人数增加,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标准也有一定的提高。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16.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54.7万元,增长250.32%,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资金都分配到乡镇,不计入本部门执行数。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174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00.86万元,增长13.05 %,主要原因是发放人数增加。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76.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资金均来自上级补助,未安排年初预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10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8.52万元,增长94.25%,主要原因是退役军人技能培训人数增加。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39.2万,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3.76万元,增长54.0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77万,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853.56万元,下降91.73%,主要原因是退役士兵社保接续人数减少。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01.4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8.78万元,下降2.8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06万,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6.58万元,下降5.84 %,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区财政安排的开办经费2021年度不再安排。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126万,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6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是慰问及军民共建支出有所增加。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25万,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6.79万元,增长37.29%,主要原因是标准有所变动。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11.38万,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0.48万元,下降4.05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1.2万,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72万元,增长18.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标准有所提高。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项)0万,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49.72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资金均来自上级补助,未安排年初预算。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购房补贴(项)1.8万,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22万元,增长13.9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36.16万元,其中: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5.26万元,主要原因是该项目资金均来自上级补助,未安排年初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本部门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3.1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其中: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兄弟单位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相应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预算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3.28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增加8.56万元,增长19.14%。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6498.94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6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6498.9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缴的国有资本收益。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4.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9.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累计盈余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生活补助。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反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烈士纪念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指反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反映军转干部安置、人员经费、自主择业退役金等方面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退役军人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救助(项):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购房补贴(项):是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8.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30.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疗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21年区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