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4197206058/2021-111777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与能源综合类,财政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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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原规划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3-02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2020年度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项目绩效评估报告
为规范和加强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土地质量地质调查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价该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根据《宁波市奉化区地质矿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对2020年度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项目专项资金的运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一、 项目实施情况
(一) 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申请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工作指南的通知》(浙土资发[2018]9号)等文件要求,我区开展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工作。由中标单位组建评估专家组对拟申请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的矿山《建设计划》、《自评估报告》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重点评估绿色矿山建设计划的完成情况和绿色矿山建设与行业规范的符合情况。2020年度,对我区2家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进行评估(宁波市奉化区红胜海塘续建工程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市奉化南岙矿业有限公司),均评估通过。
(二) 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按合同约定,2020年我局已拨付奉化区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项目费用5.96万元。
(三) 项目执行情况
矿山企业申请绿色矿山入库评估后,中标方及时组建评估专家组对绿色矿山建设自评估报告等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实地核查,评估了矿区环境建设、资源开发方式、节能减排等方面,并及时编制完成《绿色矿山建设第三方评估报告》。
二、 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截至2020年底,我区全部应建必建绿色矿山的矿山企业,均已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并纳入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库。我区严格按照“企业主建、第三方评估、达标入库、信息公开”的绿色矿山评估工作程序,全面开展完成绿色矿山建设工作。
三、 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部分矿山在实际开采过程中,未完全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要求进行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治理与保护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高危边坡的生态环境治理、破碎系统的防尘封闭和运输车辆的动态监管以及粉尘噪声自动化监测系统的建设较为滞后;加快推进地表水、污水的监测机制;抓紧道路硬化、沉淀池修整等工作。
(二)矿容矿貌的建设还有提高的空间;完善可复绿区的绿化和养护;对于已种植的树苗和草皮,要加强后期的养护工作,确保矿区绿化植物长势良好。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