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奉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入学政策告家长书
各位家长: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为科学合理地配置教育资源,规范有序地推进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就学工作,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我区特制定2021年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办法,现将有关入学政策告知,请大家及早做好相关准备。
一、区教育局每年依法完成常住户籍(指奉化区)适龄儿童、少年招生入学工作后,视学位剩余和分布情况,按顺序位统筹安排适龄随迁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随迁子女分类安排入学:
第一类:“政策性借读”,共分九类,主要对象为获奉化区级及以上相关荣誉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优秀高技能人才子女及部分奉化区重点骨干企业(招商引资)中层以上管理干部子女等。第一类对象不用参加积分,递交“政策性借读”申请表;
第二类: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我区购房(报名时已获得产权证,购房合同无效),但户籍未迁入我区的随迁子女。第二类对象不用参加积分,递交“户口簿”“产权证”,以房入学;
第三类:海曙、江北、鄞州、北仑、镇海及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前湾新区户籍,按规定不需要办理居住证。第三类对象不用参加积分,递交“户口簿”“社保缴纳记录”;
第四类:量化积分入学。具体要求见《2021年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段积分入学办法公告》和《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暂行办法》。申请量化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项基本条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特殊情况时可以为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在奉化区内有稳定职业,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申请人父母双方(特殊情况时可以为一方)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奉化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持有在奉化区取得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
3.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奉化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至申请积分入学截止日,已连续按月缴纳1年及以上,补缴无效,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其中在宁波市辖另外5个区和4个功能区(指镇海、北仑、海曙、江北、鄞州及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大榭开发区、前湾新区)有缴纳社会保险记录,至申请积分入学截止到日前已在奉化区参保2个月及以上,合计缴纳1年及以上,也可视作有效,补缴无效。
注:随迁子女安排入学的主要依据为居住证和量化积分。2021年,奉化仍采用线下窗口申报形式;2022年起,宁波市统一试行网上申报。
二、符合申请我区积分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请于5月1日前到居住地(暂住地)所在的镇(街道)办理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手续,获取综合积分。办理地点为各镇(街道)量化积分受理窗口。具体办理时间段为2021年4月12日—2021年4月30日(工作日:8:30—11:30;13:30—16:30),办理地址及联系电话见下表:
单位 | 申评窗口地址 | 联系电话/联系人 |
锦屏街道办事处 | 锦屏街道茗山路251号 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 毛威 88507291 |
岳林街道办事处 | 岳林街道岳林东路311号 资源配置和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 康军 88915257 |
莼湖街道办事处 | 莼湖街道东盛路308号社会矛盾 纠纷调处化解中心 | 任炳杰 88987072 |
西坞街道办事处 | 西坞街道镇南路89号 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 方佩芬 88968200 |
尚田街道办事处 | 尚田街道尚方路31号 便民服务中心 | 顾维斌 88637921 |
萧王庙街道办事处 | 萧王庙街道峰岭南路6号 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 江岳 88836211 |
江口街道办事处 | 江口街道江宁路180号 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 郑颖 88607538 |
方桥街道办事处 | 方桥街道方港路16号 资源配置和审批服务中心大厅 | 张露娜 88608980 |
溪口镇 | 溪口镇中山路108号 矛调中心一楼大厅 | 方雄明 88866952 |
大堰镇 | 大堰镇文教路6号 资源配置和综合(政务)服务中心 | 蒋美娜 88605248 |
裘村镇 | 裘村镇银河路芦溪家苑13幢5-8 一楼行政服务中心 | 庄建军 88779635 |
松岙镇 | 松岙镇振兴路33号 党群服务中心 | 胡云鹤 88793708 |
申请人积分总分值于2021年5月6日至2021年5月12日在各(镇)街道行政服务中心量化积分窗口进行公示,对积分有异议的,申请人可以提出并同时提供积分修改所需相关材料。汇总后,奉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区教育局分站会适时再次公示。
三、申请综合积分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本人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租住房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基础材料及可以申请加分的申评项目的证明材料。
四、2021年,我区随迁子女入学继续实行网上报名,公办学校主要招收符合积分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区教育局将根据现居住地(暂住地)相对就近原则,结合积分高低统筹安排学位,努力落实和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适当放宽入学条件,按积分高低录取(或社保交纳年限)。
五、实行调剂政策。(一)若因区域内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符合积分入学条件但未能获得公办学校学位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调剂至区内其他公办学校(或民办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学校)入读。(二)若因故未申请量化积分或未满足申请条件的,在相应批次招生结束后,如区域内公办学校仍有空余学位,将视居住证(参考实际居住地)和社保缴纳时间长短等情况,依次递补,录满为止。(三)区教育局将通过扩大班额、购买公助学位等途径,妥善解决在奉务工随迁子女就读义务段学校。
各位家长,在熟知相关政策的同时,请您对照条件,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到各镇(街道)办理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申评手续(以虚假证明材料取得积分的,查实后取消量化积分入学资格)。如您的孩子不符合我区就读条件,请尽早陪同子女回户籍所在地报名,以免耽误孩子就学。
再次感谢您对我区教育工作的关心、支持。如有不明确事项,欢迎咨询相关学校或奉化区教育局普教科(电话:0574—88588352、88681568、88681569)。
宁波市奉化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教育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