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4197206058/2021-114311 | 组配分类 | 专项经费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与能源综合类,财政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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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原规划分局) | 发文日期 | 2021-04-21 |
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2020年度垦造耕地专项资金绩效评估
为规范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奉化分局垦造耕地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全面评价该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奉政发【2003】19号),按照科学规范、公开公正、实事求是和绩效相关的原则,对2020年度我区垦造耕地专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汇报如下:
一、项目实施情况
1、任务落实推进情况
2020年度宁波下达我市垦造耕地任务为1200亩。实际完成垦造耕地验收项目28个,面积1342亩,完成报备64亩。
2、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情况
2020年财政总安排专项资金11222万元,验收合格后,支付项目专项资金11222万元。
3、项目执行情况
垦造耕地。截止目前还有4个在建项目,规划新增耕地面积224亩,其中水田187亩,旱地37亩。
标准农田建设。截止目前,上年度延续的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4个,其中莼湖街道3个项目拟建成标准农田面积为186.3165亩(二等田186.3165亩),西坞街道1个项目拟建成标准农田面积为516.162亩(二等田516.162),已通过市局复验。
2020年表土剥离工作统计共有立项的项目19宗,面积940.7亩,目前已完成剥离施工通过竣工验收的43宗(包含原遗留项目),面积1728.55亩,超额完成任务。
二、项目实施取得的成效
垦造耕地的大力实施,对我区新增建设用地的报批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落地以及全区的占补平衡要求具有积极作用。
三、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
(一)通过近几年的土地整治开发,特别是2018年8月31日浙江省国土资源厅下发《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和落实耕地占补平衡的通知》(浙土资规〔2018〕9号)明确禁止涉林开发造地,我区土地整治潜力大幅减少。
(二)根据省厅文件要求,禁止在生态保护区及自然保护地范围线内进行土地整治活动,我区有溪口镇亭下水库和大堰镇横山水库一级水源保护地;又加上四明山国家森林公园、雪窦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斑竹省级森林公园、金峨山省级森林公园、黄贤省级森林公园五个自然保护地的划定,我区土地整治潜力进一步减少。
宁波市奉化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