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口镇副镇长王徐栋解读:《溪口镇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
解读人:溪口镇副镇长 王徐栋
解读时间:2021年5月19日
溪口镇人民政府印发了《溪口镇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方案》(溪政〔2021〕31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现就工作方案解读如下:
一、《工作方案》印发背景
为深入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全面削减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在全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
二、《工作方案》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和群众满意导向,以全域“无废城市”建设为总抓手,以“全覆盖、无盲区”为目标,以“大起底”的思维全面开展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全面削减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全力消除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加快补齐生态环境治理短板,有效避免同类型问题发生。
三、基本原则
(一)镇级统筹、各线分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溪口镇整改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镇整改协调小组)统筹安排推进排查整改工作。各线履行主体责任,根据排查内容,对排查整改工作抓落实、抓实效。
(二)自查自纠、三不放过。全方位、全领域、深层次开展排查整改工作,做到问题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做到问题整改“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措施不到位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确保问题发现全面深入、整改落实彻底到位。
(三)常抓不懈、常态长效。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集中排查结束后,及时转入日常动态排查状态,对发现的问题按要求上报入库上图。问题整改销号后,要严防反弹,并将典型性问题的有效整改举措巩固上升为制度性成果,切实提升整改质效。
四、《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对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以及省级督导等发现的全省108项具体问题,结合中央巡视、审计、第一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等重大检查以及市、区相关部门发现的有关问题,本次排查整改主要涉及以下五方面:
(一)生态保护与修复
1.违规毁林造地。
2.森林公园、湿地等自然保护地违规调减、违规建设(含批建不符、没有占补平衡等情况)、违规占用。
3.废弃矿山治理滞后。
4.饮用水源地保护,违规调减、二级保护区有污染排放项目、一级保护区有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项目。
5.黑臭水体反弹。
6.侵占岸线和围湖建坝。
(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
7.工业固废收运、处置不到位,工业固废处置能力不足。
8.城镇(包括工业园区)污水管网配套不全、破损严重、雨污混接。
9.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老小区污水零直排工作以及预拌混凝土行业清洁化生产不到位。
10.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低。
11.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不彻底、整治不到位、监管不严格。
12.生活垃圾违规倾倒、垃圾未实现零填埋,垃圾填埋场臭气扰民、防雨防尘措施不到位,渗滤液处理超标排放(含能力不足),焚烧飞灰填埋不规范。
13.建筑垃圾违规倾倒、堆场不规范。
14.厨余垃圾处理能力不足、处置不规范,餐饮油烟污染多发。
15.生活垃圾分类不规范、不彻底。
16.沿街店铺污水零直排区工作不到位。
(三)农业面源污染
17.减肥减药不严不实。
18.农业面源污染问题突出。
19.农业废弃物处置不规范。
20.化肥农药未进行全面统计。
21.畜禽养殖管理不规范。
22.秸秆露天焚烧。
(四)工业园区和企业管理
23.“低散乱”企业多。
24.电镀、化工、修造船、印染、家具、不锈钢行业污染问题。
25.工业园区异味问题。
26.一般工业固废贮存不规范、违规填埋和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不足、贮存不规范。
27.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监管工作不到位。
28.工业企业废水非法排放,跑冒滴漏、偷排漏排、超标排放。
(五)其他生态环境问题。在排查整改过程中,区委、区政府要求纳入排查整改范围的,由区级职能部门根据职责抓好落实;区级相关部门日常工作发现其他需要纳入排查整改范围的,依责牵头抓好落实。
五、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21年3月31日前)
(二)排查阶段(2021年6月底前)
(三)整改阶段(2022年12月底前)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奉化区溪口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工业、农业水利、城建、执法、环卫5个工作专班,分别由各线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对相关领域的排查整改工作进行专题研究、专项部署,指导制定实施方案,每两月听取一次情况汇报、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线要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认真抓好本领域的排查整改工作。工作专班要认真落实指导和督导责任,对本领域问题排查是否全面彻底、对问题整改是否全面到位负督导责任。镇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认真抓好本辖区排查整改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掌握进展、协调解决问题、强化督办落实。
(三)强化问题发现。各线各工作专班要拓宽线索发现渠道、健全举报奖励制度、完善监测监控体系、强化部门联动协作,着力构建问题发现及时、预警溯源精准、分析研判科学、查处整改高效的全流程、闭环式、智能化问题发现整改体系,实现生态环境问题及时、精准、科学、有序管控。对在排查整改工作中主动担责并作出重要贡献的,予以通报表扬。
(四)强化整体推进。各线各工作专班要把这次排查整改工作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工作贯通起来,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部署开展的12项以点带面排查整治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横向协调和纵向对接,在排查过程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或地区的问题,要及时移交解决;对涉及多部门、跨领域的问题,要实行管理联抓、问题联治、信息联通,强化综合治理。
(五)强化查处问责。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在严防“一刀切”的同时,加大打击查处力度,坚决制止和惩处生态环境破坏行为。要强化责任追究,对近3年内有信访线索但仍未解决的区域性行业性问题或被上级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书面督办通报,且未纳入市、区问题库的;对问题整改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的;对能立即整改或限时整改,却久拖不决的;对需长期整改但因管控不力造成问题扩大的,要严肃追究各线、各工作专班督导责任。
(六)强化氛围营造。充分发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作用,坚持正面宣传和反面曝光相结合,广泛宣传大排查大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重点,及时报道先进做法,曝光典型问题,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快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