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69622371/2021-114808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农业、水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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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农〔2021〕99号 | 发文日期 | 2021-05-20 | 成文日期 | 2021-05-2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关于下达美丽乡村示范创建项目2021年 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
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宁波市委、市人民政府农业和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美丽乡村分类创建工作促进农村品质提升的通知》(甬农办〔2016〕18号)、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提升城乡品质建设醉美奉化”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奉政发〔2015〕319号)等文件精神,以及我区美丽乡村分类创建计划和项目建设进度、台账资料、审计情况,现下达美丽乡村示范创建项目2021年第一批补助资金2353.5万元,宁波资金738万元列报甬财政发[2019]1248号、2130199其他农业农村支出科目,奉化资金1615.5万元报2021年初预算、2120804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详见附件)。
请相关镇(街道)加强资金管理和项目实施指导,做好建成后项目的使用和后续管理,确保建成的项目发挥实效。
附件:美丽乡村示范创建项目2021年第一批补助资金明细表
宁波市奉化区农业农村局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2021年5月7日
关于下达美丽乡村示范创建项目2021年第一批补助资金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