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浙江亚太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奉化分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2021年5月20日,浙江亚太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奉化分公司向我大队提出对编号为奉(消)行罚决字﹝2020﹞0032号、奉公(消)行罚决字〔2019〕0013号、奉公(消)行罚决字﹝2018﹞0250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信用修复申请。浙江亚太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奉化分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进行了企业名称变更登记,由宁波市亚太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奉化分公司变更为浙江亚太酒店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奉化分公司。经核实,该单位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至申请日,不良信息均已披露超过1年整,期间在宁波市奉化区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记录,符合修复条件。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现将修复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联系0574-88645603。


宁波市奉化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