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索引号 113302833090434985/2021-115205 组配分类 专项经费 主题分类 政府工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 2021-05-25

2020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补助经费专项资金自评报告

字体:【大】 【小】

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要求,秉着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补助经费专项资金运行情况进行了认真的自评,现将有关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专项资金的收支基本情况

2020年度收到财政拨付实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补助经费专项资金97.26万元,用于根据投保企业的保费给予每家50%的补助,实报实销。2020年拨付奖补资金26.1458万元。

二、项目经费自查内容及情况

1、对专项资金我单位认真执行财经法规及各项内部制度规定,针对我单位的财务制度及流程制定了符合实际情况的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及内部控制制度。

2、按照财经法规和单位内部控制相应制度对专项经费的使用进行了专项的会计核算,专项资金单独核算,设置了支出科目,核算内容确保了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对于专项资金我单位实行先审批后付款,完善的审批程度能保证资金支付手续的完备性,相关档案资料定期存档专人保管。

3、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时的预算和支出范围,实行以项目负责人审批专款,项目负责人不审批不付款的制度。没有出现超值、超范围、挪用、占用、自行分解和擅自转拨专项资金的情况。

4、我单位由会计人员和相关人员组成内部审计小组按项目预算进度实行审计,对不符合该项目的费用作出调整,没有出现拖延财务结账、长期挂账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促进专项资金规范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单位将继续严格管控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三、项目成效

当前,我国正处于食品安全矛盾凸显期,食品安全事故维护群众身体和社会稳定,特别是事故发生后赔偿责任难以落实,易发生社会矛盾。开展食品安全责任商业保险,对投保企业而言,有利于分散和转移企业生产经营风险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压力,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对监管部门而言,有利于优化食品安全监管方式和资源配置,降低行政成本和监管压力,完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对保险机构而言,有利于拓宽责任保险服务领域,激发保险业产业升级潜力;对广大消费者而言,有利于食品安全事故受害者及时获得经济补偿,一旦发生事故,保险机构快速理赔,能使消费者权益得到充分保障。有利于促进了食品生产企业、监管部门、保险机构和消费者四方共治食品安全,惠民利企、互利共赢。

附件一: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同意延长商业食责险补助年限的批复.pdf

附件二:2020年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补助经费资金使用、分配安排公开.doc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