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2020年度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扑疫经费绩效评价报告

  为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安全,保障全区畜禽养殖安全、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宁波市﹤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农发〔2019〕69号)文件要求,我单位2020年度实施了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扑疫项目。现将预算绩效评价报告如下:

  一、预算项目设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根据《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0年宁波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甬农发〔2020〕150号)文件开展动物防疫风险监测工作。根据《宁波市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宁波市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的通知》(甬防指办〔2019〕4号)文件要求,政府统一采购的强制免疫疫苗由各地参照浙江省政府招标结果执行。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市牲畜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治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甬农发〔2009〕183号)下拨各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扑疫经费。

   二、2020年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扑疫经费使用情况

  2020年区级资金年初预算75万元,年中追加预算56.14万元,合计131.14万元,其中用于采购疫苗、实验室耗材和防疫物资等共56.81204万元,下拨各养殖场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扑疫经费66.14万元(第一批拨付给毛善权养羊场0.4万元、何岳云猪场21.54,第二批拨付宁波奉化安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44.2万),结余8.18796万元。

  三、项目实施取得成效

  1.重大动物疫病防疫扑疫经费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处置可疑动物疫病,有效防止了动物疫病传播和扩散,保障了我区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2.进一步加强了动物防疫风险监测和疫情动态掌握,保障了公共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严防了重大动物疫病发生流行。

  四、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1、财政资金预算编制不够准确

  虽然财政预算编制参考了本年度预算执行的数据,由于存在不确定原因,要达到非常精确还是存在一定的难度。

  2、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不够严谨

  由于项目实施需要一个过程,在一个年度内碰到的实际情况难以估计,因此在项目年度绩效目标申报表填报中,对部分绩效定量目标设置不合理,如定量目标中的社会效益目标、环境效益目标和个性化的绩效目标实际上无法进行量化评价。

  3、项目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因为存在不确定因素,项目实施过程中许多建设项目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存在许多的人为因素和不可测因素,所以项目管理带来难度,项目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宁波市奉化区农机畜牧发展中心

                              2021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