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734269308T/2021-116137 | 组配分类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主题分类 | 财政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09 |
宁波市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执行情况
一、专项资金下达情况
宁波市内分配下达预拨和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通过宁波市内分配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奉化区共8615万元,其中,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分配预拨专项资金734万元,2021年中央财政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补助资金分配预拨专项资金7881万元。按规定用于住房租赁新建类项目奖补、改建类项目奖补、盘活类(托管式)奖补、盘活类(居间式)奖补、运营类奖补、智能化改造奖补、平台建设类奖补等支出项目。
二、完成情况分析
1.项目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项目资金预拨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和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8615万元,到位率100%。
2. 项目专项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还未开始拨付,2021年5月26日下达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试点专项资金8403168元用于住房租赁新建类项目奖补(由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宁波农副产品物流中心项目Ⅱ期,项目位于方桥街道,新建租赁住房252套,建筑面积2.1万平方米),已经于2021年5月28日拨付完成
3. 项目专项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项目专项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资金拨付确保管理到位,拨付合规。
三、下步打算
积极争取央补专项资金报审,着力做好宁波市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奖补资金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对评审通过项目及时拨付申报企业,合理安排资金支出规模,加快结余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发挥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我区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