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MB19702015/2021-116490 | 组配分类 | 医疗救助 | 主题分类 | 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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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医保局 | 发文日期 | 2021-06-17 |
奉化区医疗救助流程
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合规医疗费用按以下流程进行救助。
一、即时救助
救助对象凭本人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含定点药店外配处方),可“一站式”结算医疗救(补)助费用。
二、医后救助
符合医疗救助条件未即时救助的救助对象,可在发票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参保地医保中心申请零星救助。需携带相关证件。
住院携带资料:发票、出院小结、费用清单、身份证(或社保卡)
门诊携带资料:发票、病历、费用清单、身份证(或社保卡)
其中医疗支出型贫困家庭低保、重病单人户低保、低边的因病致贫对象,认定前6个月内住院费用(含视同住院)可以追溯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