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医保局召开2021年度第二批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专家评估会

7月7日下午,区医保局召开2021年度第二批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专家评估会。区卫健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参保单位代表及行业代表组成专家评估小组共11人参加会议。

区医保局相关负责人根据《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甬医保发〔2020〕14号)有关规定,解读了申请医保定点的条件、工作流程和评估规则,并汇报了本批4家零售药店及2家医疗机构的申请材料和现场复核审查联查情况。

评估组专家根据医保定点申请条件要求,结合材料初审和现场复核情况,对提出申请的6家医药机构逐一进行了讨论研究,最终审议通过拟新增3家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并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间接受相关举报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