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302837301684971/2021-119200 | 组配分类 | 部门街道文件 | 主题分类 | 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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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国资〔2021〕65号 | 发文日期 | 2021-08-12 | 成文日期 | 2021-08-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国资管理中心 |
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区投集团:
《宁波市奉化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已经区政府第9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2021年8月5日
宁波市奉化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科学配置人力资源,提高集团运行效率,根据《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宁波市奉化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改革转型实施方案的批复》(奉政综〔2020〕349号)和《关于印发奉化区国有企业内设机构和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奉政办发〔2020〕77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精简高效、管理科学的现代化企业制度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现就区投集团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如下方案:
一、功能定位及主要职责
宁波市奉化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区投集团)是区政府直属国有企业,比照正处级单位设置,功能定位为投资建设类企业。主要职责为:
(一)通过优化资产债务、提升信用等级、创新融资模式等途径,多渠道筹措资金,承担好区委区政府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重点区块开发和重要民生投资任务资金保障的社会责任。
(二)紧紧围绕区投集团发展战略统筹考虑资产资源整合,加大对战略新兴产业、科技创新型等企业的关注与研判,高起点、高标准、市场化谋划国有资本投资运作,切实提升集团投资效益。
(三)聚焦新兴产业投资、城市更新开发和城市资产经营三大领域,通过产业投资促使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城市开发打造城市居民高质量居住环境,通过城市资产经营盘活奉化区存量国有资产沉淀价值。
(四)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用时间换空间、用空间谋发展,分阶段化解债务风险,积极探索构建长效、新型市场化项目融资机制,进一步促进区投集团可持续发展。
(五)对所属全资、控股公司行使出资人权利,依法经营管理,切实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确保完成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经济责任。
(六)根据区投集团职能定位,加强债务管控和资金管理,控制融资成本,积极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七)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区投集团本级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办公室
负责集团公司日常运转工作;承担集团文秘、会务、机要、保密信息、档案、安全、后勤、信访、维稳等工作;承担集团党委会议和董事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做好企业形象宣传、企业文化建设、信息网络管理、人力资源、党建、工会、采购等工作。
(二)财务部
负责集团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金统筹及会计核算工作;制定并执行财务计划,编制财务报告和各类会计报表;合理调度和使用资金,定期对集团、子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反映、分析和监督,不断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三)融资部
负责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各类项目资金的筹集和运作管理工作;对集团公司短期和中长期资金需求做出合理预测,做好资金平衡方案,拓宽渠道筹集资金,做好信贷资金的贷后管理协调。
(四)投资部
负责集团公司的投资运作、分析研究论证,做好投前、投中、投后跟踪管理;做好政策研究工作,开展行业研究和投资市场调研,制定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做好投资分析,提出投资建议。
(五)纪检监察(审计)部
负责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建立完善各项廉政活动的台账;监督检查各子公司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落实集团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经营责任制考核工作,组织和实施对全资、控股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审计制度,对公司财务收支、财务预决算、资产质量、经营绩效以及其他重大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六)项目管理部
负责集团公司各项目的技术会审与进度等方案的科学论证;对项目进度、资金分配、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督查,并定期统计数据分析上报,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提出重大问题解决建议;重点督查工程招投标、项目变更情况,监督执行过程的规范性、合法性。
三、人员编制与职数
区投集团本级核定编制34名。设高管6职(2正4副,含纪委书记1职);中层职数10名,其中,中层正职6职、中层副职4职。
四、治理结构
集团本级按规建立健全“三会一层”。党委班子成员5名,设党委书记1名;董事会成员5名,设董事长1名;监事会成员5名,设监事会主席1名;经理层成员4名,设总经理1名。
五、其他事项
集团下属公司按照业务板块划分,以专业化分工、分类经营的各专营公司为子公司进行布局。保留或整合重组后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三定方案经集团审定,按照企业分类监管情况,报区国资管理中心核准或备案后执行。参股子公司不列入方案编制。
本方案由宁波市奉化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负责解释,其调整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