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1-119410 | 组配分类 | 养老服务 | 主题分类 | 民政综合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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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8-17 |
关于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的通知
根据省厅文件精神,加快推进社会民生同城化,经区政府同意,从2021年7月1日起,奉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从每人每月22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260元,与宁波全市标准一致,提前一年实现“待遇同城化”。
7月份提高的40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已在8月份完成补发,故8月份参保人员共计发放300元基础养老金。自9月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将继续按照260元的标准发放。 截至8月9日,全区调整后的8月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及7月份的基础养老金补发部分已全部发放到位。此次调整,共惠及全区68235人,共补发7月份新增养老金27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