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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明问答解读:《宁波市奉化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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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为何要修订《办法》?

答:宁波市人民政府于2021年6月25日出台了《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甬政发〔2021〕28号),为顺应上位法变化,更好地接轨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进一步推动我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需修订《宁波市奉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同时,统筹考虑国有征收与集体拆迁的政策平衡,一并修订《宁波市奉化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

问:《办法》修订的政策依据有哪些?

答:《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甬政发〔2021〕28号);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宁波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条例实施细则。

问: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本次修订主要内容有低限安置标准规定,住宅临时过渡补助费、补助比例,非住宅一次性搬迁、临时过渡补助费、补助比例,改作非住宅用途的补助均参照《宁波市奉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补助奖励规定》修订后标准执行,及新增临时过渡用房条款内容。

问:《办法》修订后房屋拆迁货币安置由哪几项内容构成?

答:住宅:由房屋评估价值、一次性搬家补助费、临时过渡补助费、补助、改作非住宅用途的补助、奖励等内容构成。

非住宅:由房屋评估价值、一次性搬迁和临时过渡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补助、奖励等内容构成。

问:如何咨询政策相关事宜?

答:被拆迁人可向区拆迁办政策调研科咨询关于房屋拆迁政策相关事宜。

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宁波市奉化区房屋征收办公室

解读人:董明杰、朱虹

联系方式:0574-88500029, 0574-88586625

政策原文: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