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公开审理 区法院首次采用“7人合议”模式
记者 柳家欢 通讯员 江艳
本报讯 7月30日,两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区法院大审判庭公开审理。由于案件特殊,区法院首次采用“3名审判员+4名人民陪审员”的7人大合议庭模式。
这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分别为陈某某和江某某,均因涉嫌盗伐林木罪,被区检察院提起公诉。同时,两人因破坏生态资源,损害公共利益,区检察院对此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庭审采用7人大合议庭模式,较之常见的3人合议庭,人民陪审员数量至少增加一倍。根据法律规定,人民陪审员参加3人合议庭审判案件,对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独立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而参加7人合议庭审判案件时,人民陪审员对事实认定,独立发表意见,并与法官共同表决;对法律适用,可以发表意见,但不参加表决。
“从规定中可以看出,7人大合议庭模式的人民陪审员需更关注案件事实本身认定。鉴于此,该案人民陪审员在开庭前认真阅卷,庭审中就案件关键事实配合法官开展实质发问,庭审环节井然有序。”该案审判员汪美芬说。
休庭后,合议庭认真评议,当庭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某、江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判令陈某某支付树木补种、幼林抚育等各项费用共计15700元;判令江某某在刑满释放后1年内,按照方案补种木苗和看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