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1-118999 | 组配分类 | 区府办文件 | 主题分类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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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奉政办发〔2021〕42号 | 发文日期 | 2021-08-06 | 成文日期 | 2021-08-0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2021年度第一批“小而美”苗子企业及“春苗计划”创新孵化平台名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培育壮大“小而美”苗子企业,持续推动我区产业经济智能化、数字化、创新化发展,根据《中共宁波市奉化区委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的意见》(奉党发〔2019〕48号)、《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波市奉化区落实“春苗计划”培育“小而美”企业实施细则的通知》(奉政办发〔2019〕44号)精神,经区政府同意,确定了2021年度奉化区第一批“小而美”苗子企业(附件1)及“春苗计划”创新孵化平台(附件2),现将名单及政策享受起始时间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加强指导、精准帮扶,积极做好培育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1年度奉化区第一批“小而美”苗子企业
2.2021年度奉化区第一批“春苗计划”创新孵化平台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