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1-120445 | 组配分类 | 营商助推信息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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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经信局 | 发文日期 | 2021-08-30 |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发明专利产业化奖补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发明专利成果转化,提升我区企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奉党办〔2021〕37号)、《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区市场监管局)》(奉市监综〔2021〕56号),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发明专利产业化奖补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须为奉化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单位未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政策兑现前未关闭、未注销。
(三)申报单位为申报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无专利权属纠纷。申报专利在2020年度授权并实现产业化,且该专利2020年度专利成果转化销售额达到300万元以上。
二、奖补标准
按成果转化为销售额的3%给予奖补,单项最高奖补额为60万元,每家企业奖补额累计不超过100万元。实际奖补金额按照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统筹安排。
三、申报材料
(一)奉化区发明专利产业化项目申报表;
(二)发明专利证书整本;
(三)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发明专利年费发票;
(四)专利产品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说明整机还是部分发明专利,提供技术图纸、产品照片等);
(五)专利产品成本组成表(明确专利技术部件成本占比);
(六)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无审计报告的,由税务部门盖章的税务年报代替);
(七)年度专利产品销售明细清单(不含税)(附件2);
(八)专利产品对应的销售发票。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申报。申报对象根据申报通知,登录宁波市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平台(网址:https://hqpt.fh.gov.cn/app),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申报时间:9月1日-30日。咨询QQ群:奉化区知识产权工作群,群号827753443。
(二)项目审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开展专家审核,包括资料审核和实地审核,形成专家审核报告。审核在2个月内完成。
(三)公示。通过审定的拟奖补名单在线公示5个工作日,并向申报对象发送公示提醒。
(四)拨付资金。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申报对象提供的基本户账户拨付资金。
五、其他要求
1.各申报单位不得采用不正当的方法获得专项资金。在申报过程中,如隐瞒实际情况、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它方法骗取奖励(奖补)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进行处理,除追回已奖补奖励(奖补)外,该单位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奖补资金。
2.请各镇(街道)、开发区高度重视辖区企业项目申报工作,积极组织、认真指导,确保申报质量。
联系人:陶冉;电话:0574-89294438。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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