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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征求《关于调整宁波市奉化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示

    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21-120630 组配分类 决策预公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劳动、人事、监察/社会保障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人力社保局 发文日期 2021-09-17

    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和合法权益,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人社发〔2021〕25号)精神,结合奉化区实际,我局拟订了《关于调整宁波市奉化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示。

    《关于调整宁波市奉化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7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与本单位联系。

    联系人:丁鸣,联系电话:13968311178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17日

    关于调整宁波市奉化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宁波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甬人社发〔2021〕25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自2021年8月1日起,我区行政区域内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调整为2070元;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20元。

    本通知发布后,《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奉政发〔2017〕310号)同时废止。

    《关于调整宁波市奉化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在2021年9月17日至2021年9月27日征求公众意见,未收到任何意见建议。

    宁波市奉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