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002979996P/2021-120652 | 组配分类 | 人事任免 | 主题分类 | 人事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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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2021-09-18 |
奉化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一)
2021年9月17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
任命翟寅生为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并决定代理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二)
2021年9月17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胡志春为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单华锋为区人大常委会莼湖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孙 晶为区人大常委会西坞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 晔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吴文波为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民宗侨外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江建军为区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建仁为区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潘孝军为区人大常委会岳林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周朝军为区人大常委会西坞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剑芳为区人大常委会方桥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三)
2021年9月17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任命:
戴志锋为区民政局局长;
周开波为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局长;
卓仲强为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四)
2021年9月17日,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任命:
贝慧蓉、尚锋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