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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转发《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9-26 11:11

政策解读

区直属有关单位,各镇(街道):

经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防办〔2021〕8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秋、国庆假期,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做好人员出行管理,建议非必要不出省;鼓励开展省内休闲旅游和疗休养;

假期不提倡聚集聚会,家庭亲朋聚餐应尽量控制人数、缩短时间、隔位就座、避免拥挤。

宁波市奉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9月18日

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假期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省防办〔2021〕85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