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订单并编造好评 一公司刷单679笔被罚
记者 黄嘉婷 通讯员 陈维奇 邬乐婷
本报讯 近日,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称某公司疑似有刷单行为。执法人员第一时间赴该公司检查,在其办公电脑发现涉及刷单的QQ群,对其涉嫌刷单行为立案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通过社交软件结识一名“刷手”,而后组建QQ群,用于交流刷单信息。当事人于8月起,每日在群内发布需推广商品(包括商品链接、评价语言、评价图片),然后由该名“刷手”伙同其他“刷手”下单,并按照当事人要求发布相应评价。实际上,当事人未将下单产品发货,而是将装有纸巾包裹发至“刷手”下单地址,以此构成虚假交易,获得虚假评价。“刷手”将每日刷单量制成清单发至群内,当事人将该日下单货款通过线上支付转账给“刷手”,并按每单10元价格支付“刷手”佣金。截至8月底立案之日,当事人已通过上述方式刷单679笔。
当事人雇佣他人虚构网购订单并编造好评,虚假增加所售商品销售量和好评量,违反《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属于虚构信息和编造用户评价行为,应当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执法人员根据《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责令该公司改正违法行为,并拟处罚款20000元。
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提醒:“虚构信息和编造用户评价属违法行为,有不法分子混在其中进行诈骗,希望大家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