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奉化区2021年第三期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宁波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甬医保发〔2020〕14号)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经申请受理、审核联查、定点医药机构评估工作专家小组综合评估,提出奉化区拟新增3家定点医药机构名单,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3天内向区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反映。举报电话:0574-88689418、0574-88689400,联系地址:宁波市奉化区大成东路277号区行政服务中心104室、106-3室。
区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对受理的举报将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为便于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请提供具体事实或线索,并请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进行核实和反馈。
附件:2021年第三期奉化区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宁波市奉化区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中心
2021年9月29日
附件
2021年第三期奉化区拟新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1 | 宁波奉化胡宏富内科诊所 |
2 | 宁波彩虹大药房有限公司奉化印象连锁店 |
3 | 宁波市奉化健兴大药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