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3090434985/2022-109231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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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01-12 |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听证公告(一)
宁波国海新颖合金材料有限公司等171户企业 :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上述企业(含分支机构)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上述企业连续两年未依法公示2019、2020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且经现场核查属于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本局拟对上述企业作出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企业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你企业自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王建春、周秀能 联系电话: 89294435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