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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奉化区禁放烟花爆竹告知书

根据《宁波市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和《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等规定,现就宁波市奉化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范围:

(一)锦屏街道城里厢区域。具体范围:东至锦屏南路,南至城基路,西至城基路和朝阳路,北至体育场路。

(二)锦屏街道西岸村区域。具体范围:东至桥西岸路,南至惠政路,西至广平路,北至岳林路。

 

 

 

二、上述区域外的下列地点及其25米距离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24m以上高层建筑;

(二)旅游景区、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四)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区域(包括加油加气站);

(五)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六)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七)文物保护单位,中国传统村落核心保护区(岩头村、青云村、栖霞坑村、条宅村、西坞古村、马头村、董家村、大堰村)。

三、溪口镇银凤广场100米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时间规定:

中心城区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及上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地点全年禁止经营、燃放烟花爆竹(包括春节、元宵等节假日)。

四、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颗粒物和有毒有害气体,严重危及人体健康,它是污染空气、影响市容环境、噪音扰民、引发各类火灾和人身伤害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

 

五、警方提醒:

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宁波市奉化区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从自身做起,做到不非法购买、不违规储存、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对亲朋好友做好劝阻、引导工作。在欢度节日、举办红白喜事、各类庆典时可选择电子烟花、喜庆音乐、鲜花、气球等新颖方式,不燃放烟花爆竹。

市民如发现违规经营烟花爆竹,可拨打12350向应急管理部门或拨打12319向城管部门举报;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可拨打110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