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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30283002980874G/2022-134877 | 组配分类 | 区部门街道预决算(“三公”经费) | 主题分类 | 财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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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文广旅体局(原旅游局) | 发文日期 | 2022-10-11 |
宁波市奉化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本级2021年度单位决算
目录
一、概况............................................................................................( )
(一)单位职责......................................................................( )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四、名词解释..................................................................................................( )
一、概况
(一)单位职责
1. 拟定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体育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
2.拟订全区文化体育事业、文化体育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并组织实施.促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体育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体育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
3.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体育科技创新发展,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体育行业的数字化建设、标准化建设、统计和经济运行分析检测工作。
4.参与实施宣传文化系统人才工程。负责全区文化旅游体育人才队伍建设,指导全区文化旅游体育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5.负责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体育行政审批工作。
6.指导文化、旅游和体育重大项目建设,指导产业优化升级,促进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
7.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握正确导向,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推动各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区性重大文化、旅游、体育活动及赛事。
8.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指导区重点及基层文化和旅游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9.综合管理全区文物、博物馆事业,推动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区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选择、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参与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推荐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管理并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利用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推进全区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
10.组织实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指导民宿经济相关工作.指导各类文化、旅游和体育资源及旅游新业态的开发利用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区旅游最区和旅游度假区的开发利用、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域旅游工作。指导全区旅游区域、旅游产品的规划开发;指导全区旅游区(点)的质量等级评定工作。
11.制定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发展战略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主体经营行为,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体育市场,指导推动文化、旅游和体育企业质量管理与品牌培育,推进行业精神文明和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的业务工作。
12.指导和管理全区文化、文物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指导和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国内外市场开发和旅游形象宣传推广,推动区域合作和旅游国际化。
13.负责对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行业监管。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进行监管,指导、推送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4.指导监督并组织实施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开展全区性文化、广播电视、文物、旅游、体育等违法案件的查处,维护市场秩序。指导全区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行业安全稳定工作,负责文化、广播电视、文物和旅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5.负责推进全区全民健身计划和竞技体育发展规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负责国民体质监测。负责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指导监督公共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使用。负责全区体育彩票工作。统筹规划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管理和指导全区体育竞赛工作。管理体育外事工作,开展国际间及与港澳台的体育合作与交流。统筹规划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管理健身气功。
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宁波市奉化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政工人事科、公共服务与艺术科、资源开发科、体育管理科、宣传推广科、产业发展科、市场管理科。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908.6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085.83万元,下降50.89%。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905.6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90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905.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905.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4.79万元,占36.99%;项目支出3090.83万元,占63.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905.62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5085.83万元,下降50.9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491.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2%,主要原因是年初安排的预算不包含上级补助的资金以及年中预算追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5.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62.07万元,下降17.80%。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项目资金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05.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3.95万元,占1.51%;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188.50万元,占3.8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290.98万元,占87.4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1.59万元,占3.09%;卫生健康(类)支出54.53万元,占1.1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8万元,占0.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138.07万元,占2.8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91.56万元,支出决算为4905.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04%,主要原因是年初安排的预算不包含上级补助的资金以及年中预算追加。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69.95万元,支出决算为69.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188.5万元,支出决算为1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85.19万元,支出决算为57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动及年休假、考核奖预算追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年初预算为74.4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4.6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部门奖励基金发放。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3.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28.33万元,支出决算为2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00万元,支出决算为119.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6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预算不包含上级补助的资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年初预算为657.85万元,支出决算为753.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及年休假、考核奖预算追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38.5万元,支出决算为264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不包含上级补助的资金以及年中预算追加。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5.87万元,支出决算为5.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8.82万元,支出决算为8.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43.57元,支出决算为43.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1.96万元,支出决算为37.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4.86万元,支出决算为76.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7.43万元,支出决算为3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8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0.16万元,支出决算为49.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78万元,支出决算为5.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调整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3.76万元,支出决算为134.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和基数调整。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3.6万元,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部分人员购房补贴领取年限到期。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14.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21.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92.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9万元,支出决算为22.90万元,完成预算的58.72%,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8.65万元,占81.44%,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6.45万元,增长747.73%,主要原因是局本级购置了公务用车1辆;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占18.56%,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65万元,减少27.97%,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给我接待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无出国(境)人员。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9万元,支出决算为18.65万元,完成预算的98.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5.65万元,完成预算的94.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压减公车运行费支出。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及派驻本部门(单位)车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12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预算的35.42%。主要用于接待外地来客、专家用餐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公务接待费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51批次,累计553人次。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2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地来客、专家用餐等支出,接待51批次,55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173.64万元,支出决算为192.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变动;比2020年度增加58.65万元,增长43.6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8.4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6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77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18.4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5.5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62.07%;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市奉化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本级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宁波市奉化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对2021年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8个,涉及财政资金2694.51万元,自评覆盖率66.67%(以项目个数计算覆盖率);部门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自评项目绩效评价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宁波市奉化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在2021年单位决算中反映全域旅游补助与奖励项目、全域旅游创建项目、非遗保护专项项目、公共文化服务资金项目、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文化专项经费项目、文卫发展资金项目以及体彩公益金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全域旅游补助与奖励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70万元,执行数为1665.2万元,完成预算的99.7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A级旅游景区建设补助;二是景区村庄建设补助;三是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四是酒店旅行社品质提升补助;五是民宿、特色客栈补助;六是旅游企业补助;七是旅游人才队伍补助。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绩效管理认识还不够到位;二是绩效管理的主动性有待提高;三是绩效管理的技术和管理有待加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提供认识,利用制度保证绩效管理体系的推进;二是提供主动性,在绩效管理中建立有效沟通,坚持相关信息的公开化和透明化;三是提高技术和能力。采用多种形式宣传和培训,完善绩效管理系统的反馈机制。
全域旅游创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万元,执行数为386.7万元,完成预算的96.67%。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规划引领超前;二是创建提档加速;三是活动持续推进;四是项目建设加快;五是微改造、精提升;六是业态特色开发;七是推广力度加大。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专项资金的支出进度不平衡,上半年支出进度慢,集中在下半年支付;二是专项资金的使用计划有调整,没有严格按计划执行;三是经费的规范使用程序不够清楚,科室与财务之间的交流沟通少。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议事制度;二是规范经费使用制度;三是形成较为健全的考核机制。
非遗保护专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4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99.9945万元,完成预算的99.9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举办第四届“少年非遗说”奉化赛区活动;二是奉化非遗馆布展及展品征集,视频和宣传册制作,奉小布和桌椅购置,非遗馆工作服订购;三是红帮文化丛书编纂;四是《奉小布讲非遗》抖音短视频拍摄运营;五是非遗馆全年活动策划执行;六是非遗评估材料撰写、“三位一体”考核传承基地布置;七是奉化time短视频大赛短片摄制;八是科技创新和典型案例视频拍摄制;九是非遗代表性名录申报;十是第六批宁波市级传承基地、传承人补助资金和奉化区第七批非遗传承人补助。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专项资金使用进度不快;二是与年初预算有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议事制度;二是规范经费使用制度;三是形成较为健全的考核机制。
公共文化服务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1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用于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设补助6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12个镇(街道)公共文化服务阵地建设补助。二是用于基层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补助18万元。主要用于全区12个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的免费开放补助,提高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效率。三是用于第六批浙江省非遗景区创建补助7万元。根据《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六批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景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文旅非遗【2021】12号)文件要求,我区积极推荐江口街道、萧王庙街道青云村申报省级非遗主题小镇和省级民俗文化村,为推进创建工作补助江口街道5万元,补助萧王庙街道青云村2万元。四是用于综合文化站建设补助10万元。为了积极推进各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建设,改善基层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对2020年完成综合文化站新建或改(扩)建的方桥街道、溪口镇各补助5万元。五是用于基层文化设施维修补助5万元。为了积极推进村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补助溪口镇康岭村建设基层文化设施维修补助资金5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专项资金使用进度不快;二是与年初预算有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议事制度。二是规范经费使用制度。三是形成较为健全的考核机制。
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执行数为145.9736万元,完成预算的97.3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联合高校、企业等推进创建工作支出64.02万元;二是宣传推广经费支出28.6351万元;三是其他支出53.3185万元。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专项资金使用进度不快;二是与年初预算有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议事制度;二是规范经费使用制度;三是形成较为健全的考核机制。
文化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07.5万元,执行数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66.9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和乐大舞台”文化惠民活动补助72万元。;二是开展文化走亲和新春团拜会活动专项经费32.5万元。该两项活动主要工作由区文化馆为主开展,年初因疫情原因区委区政府取消了新春团拜会活动,根据区文化馆要求,经局党委会议同意下拨10.32万元开展文化走亲活动经费,后因疫情原因也全部取消。因此该专项经费全部按要求被区财政局收回。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专项资金使用进度不快;二是执行情况受疫情影响较重。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议事制度;二是规范经费使用制度;三是形成较为健全的考核机制。
文卫发展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16万元,执行数为215.653万元,完成预算的99.8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推进全民阅读普及;二是加快艺术普及步伐;三是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四是加大文化惠民力度。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专项资金使用进度不快;二是与年初预算有差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议事制度;二是规范经费使用制度;三是形成较为健全的考核机制。
体彩公益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3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全区体育场地设施不断完善,2021年全年共采购安装一代健身路径296件,二代健身路径38件,篮球架18付,乒乓球桌37张。2021年新增体育场地面积2.3万平方米,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4㎡;二是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全年累计开展200余场的全民健身活动,全年约15万人次直接或间接参与到各级各类赛事活动中,约2万名外地运动员到奉化参赛,直接在当地消费2000余万元。至2021年我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30.2%。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各镇街道对体育场地设施建设积极性很高,但由于经费受限,只能按计划分批开展建设;二是大型活动因疫情影响而延期或停办,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参与活动的需求及欣赏高水平体育竞赛的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合理安排资金,统筹安排全区场地建设进度;二是积极探索开展线上体育竞赛活动。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未开展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局本级的基本支出。
2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指:反映用于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艺术馆支出等。
2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指:反映用于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2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2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图书馆(项)指:反映用于图书馆的支出。
2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执法检查等文化旅游市场管理方面的支出。
3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文物保护(项)指:反映用于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3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指:反映文物系统及其他部门所属博物馆、纪念馆(室)的支出。
3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3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指:反映用于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的支出。
3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群众体育(项)指:反映用于业余体校和全民健身等群众体育活动方面的支出。
3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36. 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指: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3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3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反映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4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4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指: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4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4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4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款)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项)指:反映其他商业服务业等支出中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支出。
4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物方面的支出。
4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训练(项)指:反映各级体育运动队训练补助及器材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50.“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1.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