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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经常居住地、就业地登记户口 我区试行落户新政策

记者 柳家欢 方振 通讯员 洪泽

本报讯 “新政策真好,没有房子也能落户,孩子上学也不愁了……”10月27日上午,周女士一大早就来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落户手续。

日前,《宁波市区户口迁移实施细则》公布,进一步放宽市区落户条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并探索户籍准入年限累计认同,并于10月27日起施行。其中,我区试行以经常居住地、就业地登记户口制度。

周女士告诉记者,她在奉化工作多年,孩子明年要上小学但户口在福建,因为在奉化没有房产,一直没有落户。《实施细则》公布后,周女士尤为关注,得益于奉化区试行以经常居住地、就业地登记户口制度,她的心头事总算有了着落。

“当前,我区试行以经常居住地、就业地登记户口制度,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在奉化区城镇地区无合法稳定住所,本人在奉化区城镇地区70年产权的房子连续租住登记满1年或在奉化区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社保满1年的,本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携带相关资料即可落户。”区公安分局行政审批科教导员竺启浩说。

记者了解到,根据《实施细则》,户口迁移共分居住(就业)落户、亲属投靠落户、人才落户和市内户口迁移四类。其中,居住(就业)落户方面,新政策作了调整,取消原先缴纳社保的要求;租赁落户从城镇地区同一街道(镇)的成套住宅连续租住登记和社保缴纳均满2年放宽至均满1年。亲属投靠方面,新政也作了若干调整,如将夫妻投靠中投靠方的住房从本人和父母所有扩大至直系亲属所有的住房;规定父母一方为市区城镇家庭户的,其未成年子女经户主同意即可投靠等。

“人才落户是新政策的另一个亮点,B类人才专户的范畴进一步扩大,范围从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调整为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新增大专毕业生,同时取消毕业15年的限制,中级调整为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技师调整为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竺启浩提醒,就相关细则,市民朋友可拨打0574-88587188咨询,也可以到就近的户籍窗口咨询。

此外,户口迁移审批类事项也由10个工作日压缩到5个工作日,对符合条件的非奉化户籍人口,可在区公安户籍窗口申请落户,无需回原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