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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002979996P/2022-135755 组配分类 区政府文件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奉政发〔2022〕21号 发文日期 2022-10-31 成文日期 2022-10-0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发布机构 区政府办公室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在文物保护工作上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行政奖励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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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奉化区博物馆自开馆以来,利用文物藏品和地域文化,全力打造文脉传承前沿阵地,充分展示了奉化的特色历史文化,先后获得“新时代博物馆百大陈列展览精品”“浙江省博物馆十佳展品说明牌”等荣誉。特别是在第十九届(2021年度)全国博物馆十大陈列展览精品中,区博物馆“山海交响—奉化历史文明展”成功入选,是全国唯一入选的区县级博物馆,也是宁波在全国博物馆展览领域获得的最高级别奖项。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发文物保护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浙江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区政府决定:

给予奉化区博物馆记集体三等功1次;

给予奉化区文广旅体局集体嘉奖1次;

给予王玮记三等功1次;

给予林朝静嘉奖1次。

希望收到奖励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全区上下要以先进为榜样,团结协作,不断进取,为我区文物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和建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健康美丽新城区贡献更多力量。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