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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30283665566439R/2022-135846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主题分类 财政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文日期 2022-11-01

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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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27日在宁波市奉化区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上)

宁波市奉化区财政局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截止2021年底,本地区行政事业性资产总额:296.76亿元,资产构成主要包含流动资产57.45亿元,占资产总额19.36%;非流动资产239.20亿元,占资产总额80.6%,其中:固定资产净值31.12亿元、在建工程7.09亿元、无形资产净值3.23亿元、公共基础设施净值197.26亿元等。负债总额56.12亿元,其中流动负债55.91亿元、非流动负债0.21亿元,净资产240.64亿元,比上年增长384.09%。净资产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部和交通运输部要求,对全区公路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将负有管理责任的公路资产进行了入账登记,累计入账价值为189.14亿元。

二、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收益情况

1.资产配置。本年度新增的配置资产原值29814.8万元,其中新购20765.3万元、调拨6391.5万元、接受捐赠及其他2658万元。配置的主要资产有:房屋构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家具用具、无形资产等。

2.资产使用。共有40家行政事业单位和9个镇(街道)存在资产出租(借)业务近200笔,主要为房屋、土地、厂房、山林、水库等。全年经财政审批备案的新签订出租合同29个,全年应收归属当年度的资产出租收入1325.54万元。

3.资产处置和收益。全年处置资产295笔,原值22968.4万元,其中:无偿调拨资产56笔,原值13611.26万元;对外捐赠资产3笔,原值9.39万元;报废报损资产218笔,原值8129.34万元;出售及其他18笔,原值1218.41万元。全年资产收入6254.23万元,其中归属当年度资产租赁收益1325.54万元,房屋资产拍卖收入2294万元,土石方拍卖收入2473.83万元,报废资产处置收入160.86万元。

三、资产管理方面的主要工作

1.重大国有资产地图系统升级。对重大国有资产地图系统进行升级优化,在落实单位主体责任的同时,简化资产登记程序,要求登记资产数据发生变化的,必须在变化发生后一个月内重新登记地图系统,确保系统数据保持最新。同时由国资管理中心和财政局分别对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相关资产数据进行日常管理,实现国有资产管理工作从平面化、表单化到可视化、大数据化的跨越。

2.加强对资产出租业务监管。严格执行修订后的资产租赁管理实施细则,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并建立出租台账,落实专门人员对出租资产实施跟踪管理,采取到期前提醒的方式,对各单位进行租赁业务督促。2021年起对新签订的资产出租协议实施备案编号,并对资产租赁格式合同进行修正,进一步强化租赁业务管理手段。2021年全区共有40家行政事业单位9个镇街道存在对外出租业务近200笔。

3.修订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的要求,对我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的配置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配置标准主要分为数量标准、单位价格上限标准、最低使用年限标准三部分,取消了对原办公家具的规格标准限制,对打印机、投影仪、空调类价格上限标准进行下调,对办公家具类个别级次的配置品目进行了微调,对个别配置品目的单位价格上限进行了下调。

4.完成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并入账。2021年11月对接区交通运输部门,建立公路基础设施核算工作交流平台,扎实开展公路资产专项清查工作。截止2021年底,奉化区13个入账主体,共计承担1304.44公里负有管理维护责任的国、省、县、乡道路,其中一级公路140.24公里、二级公路103.37公里、三级公路117.84公里、四级公路942.99公里,累计入账价值为189.14亿元。

5.开展低效闲置资产盘活。为盘活低效无效资产全年对6个行政事业单位和2个街道的38项房屋资产进行公开拍卖。将萧王庙街道同山玉兰花园、大桥水利站汇庄路房屋、大堰万竹水电站、岳林街道东成小区商铺等房屋资产进行公开招租。办理行政事业单位之间闲置资产调拨56笔。

四、主要存在的几个问题

1.普遍存在重资金轻资产思想。随着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量的增加,其管理难度同步提升,但是各单位在发展的过程中并未实现思想认识的同步提升,重钱轻物和重购轻管的理念仍然长期存在,普遍缺乏专门的资产管理部门与独立的资产管理岗位,反映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意识薄弱、责任意识不足的现状,导致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普遍存在一定难度。

2.资产账实不符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单位对资产清查工作不重视,对每年至少一次盘点的要求未落实,甚至长期未进行资产盘点,造成资产账实不相符的情况仍然存在。因资产管理系统与财务核算系统未实现信息共享,对已购买并入账核算的资产未同步登记资产管理系统,实际无法使用已处置的资产未进行销账和资产登记核销等现象普遍存在。

3.部分房屋资产缺乏有效盘活手段。因房地产行业及实体经济不景气影响,全年房屋资产流拍、无人承租现象比较普遍。为盘活现有存量资产,督促相关单位对空置的位于桥西岸路、河头路的14间空置商铺和广南商城1套住宅进行公开拍卖,但因无人报名而连续流拍二次。对位于东成小区的6间空置商铺对外招租,仅出租1间,其余5间无人承租。

4.租赁业务管理有待进一步完善。2020年底财政局专门修订国有资产租赁管理细则,明确各单位对外租赁业务必须经财政审核批准后实施,且对各类租赁方式如何操作进行了明确要求,但个别单位仍存在擅自出租、租金收取不及时等情况。个别承租人因经营不善等原因,拖欠租金、擅自转租甚至不履行合同约定擅自单方终止,出租单位也并无解决此类问题的有效手段。

五、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工作举措

1.健全分级资产管理体制。贯彻落实“财政综合管理、主管部门日常监管、行政事业单位使用管理”的分级管理原则。财政部门承担综合管理职能,负责本地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政策的制定和解释以及各部门管理权限的设置。各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门赋于的权限对本部门及下属单位资产的日常使用和处置进行审核审批,相应地还要制订适合本部门实际的内部管理制度。各单位要根据上级要求制订适合本单位的日常资产管理办法,对日常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负主体责任。

2.做好清查盘点处置等基础工作。资产底数清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基础,更是做好资产管理工作的前提条件。目前对于维持日常机关运转的办公设备、家具类资产的管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要落实关于每年一次资产盘点的要求,还要落实及时对应处置资产进行处置的要求,对符合报废、报损、盘亏等条件,实际确实无法使用或不符合使用要求的资产,要及时完成资产处置。

3.转变思想多手段盘活资产。对目前处于空置状态的房屋资产,如无法通过租赁、出售方式盘活的,应转变思想观念,对权证齐全无纠纷的经营性资产,可采取资产注入等方式整合至区属全资国有企业名下,做大国企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对地处偏远、权证不齐全甚至无证的处于失管状态下的历史遗留资产,可采取委托所属镇(街道)管理,在不转变国有性质的前提下由所在村集体合理使用,降低资产闲置率。

4.强化国有资产配置预算管理。将资产配置环节嵌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通过不断优化资产配置预算的编报、审核和批复流程,对超标准、超范围购置资产行为坚决予以核减,从源头上提高资产配置科学性和合理性。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年度报表的应用,根据报表体现的资产存量和使用情况,紧扣各单位工作目标规划,做好每一年资产购置预算审核,严格从源头控制资产增量。

5.强化资产管理制度执行检查。近年来,财政局相继出台各类资产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对通用设备、通用办公家具配备标准进行调整,对资产出租、出借业务进行明确要求,对各主管部门资产处置权限进行授权,对各类资产处置、调拨、使用流程进行详细规定,从制度层面给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打下了基础。但日常管理中仍存在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在以后年度要加强对各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对发现问题的整改、曝光等一系列手段,促进资产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