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3302833090434985/2022-135893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其他-,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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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发文日期 | 2022-11-02 |
奉化区企业信用修复公示(2022007号)
为鼓励和引导不良信息主体主动改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提升自身信用水平,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根据浙江省发改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的修复程序,经当事人提出修复申请,经审核,拟对以下企业进行信用修复公示(公示期5天),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并提供相关的书面证明材料。如无异议,我局将报区信用办进行正式的信用修复确认。
一、不良信息主体基本情况主体名称:宁波爱克利浦电器有限公司
信用代码:91330283074943562H法定代表人:蒋琦
二、申请修复的不良信息内容
认定的不良信息的文书文号:甬奉市监处罚〔2021〕745号
认定的不良信息的单位名称: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不良信息描述:2021年10月20日当事人因在其网店产品的宣传中标注有“专利类型:发明专利”字样,而实际未取得专利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被我局作如下处罚:
一、责令责令停止发布广告;
二、罚款2000元。
三、申请信用修复理由
修复条件第五条规定审核情况:
1、法定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
2、已经满1年以上;
3、未有新的同类不良信息产生。
修复条件第六条规定审核情况:1、已经作出信用承诺。
宁波市奉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