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忠瑞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王忠瑞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溪口镇上跸驻村下街里5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土地证号:奉集用07-1-67号)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土地使用权面积: 21.60平方米,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不实由本人(单位)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公告单位: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 11月24 日